工程算量技能大赛管理办法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规范工程算量技能大赛(以下简称“大赛”)组织实施,保障赛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开展,明确参赛、评审、奖励、纪律等管理要求,依据大赛指导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赛事定位
大赛以提升工程算量技能、推动交通工程数字化转型为核心,坚持“以赛促学、以赛促训、以赛促用”,面向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技能竞技,促进工程数量管理规范化、标准化、数字化。
第三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大赛主办单位、联合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参赛单位、参赛选手、评委专家、工作人员及所有参与赛事活动的组织与个人。
第四条 组织架构
1.指导委员会:由主办、联合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,负责赛事决策、规则审定、争议仲裁。
2.组委会:由承办单位牵头,负责赛事统筹、报名组织、赛务执行、宣传推广、后勤保障。
3.技术保障组:提供软件与技术支持,保障赛事系统、算量工具稳定运行。
第五条 参赛对象
面向公路、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咨询、监理单位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,及相关院校师生,选手应具备工程算量专业技能。
第六条 赛道与形式
1.赛道划分:公路工程赛道、铁路工程赛道,选手仅可选择一个赛道。
2.参赛形式:
个人赛:选手独立报名、独立参赛、独立评分。
团队赛:以5人固定团队报名,设1名队长,团队成员不得跨赛道、跨团队重复参赛。
第七条 报名要求
1.报名渠道:大赛官网(https://www.glslds.com)注册报名。
2.报名信息:真实完整填写个人/团队信息,上传有效身份证明、单位证明。
第八条 参赛资格禁止
1.提供虚假身份、单位资质等信息。
2.同一选手/团队重复报名、跨赛道报名。
3.顶替参赛、场外协助、违规组队。
第九条 赛制设置
大赛分选拔赛、总决赛两级,选拔赛含企业内部选拔赛、全国线上选拔赛两轮。
第十条 选拔赛
1.第一轮(企业选拔赛):具备条件(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参加过大赛或组织过企业赛或具备相应组织能力、能够组织50人以上个人赛、10支队伍以上团队赛)的企业可申报组织企业选拔赛,按大赛标准命题与评审,推荐成绩优异者(<15%)直接晋级总决赛,企业选拔赛应于全国选拔赛前组织完成。
2.第二轮(全国选拔赛):定于每年9月线上举办,未参与企业选拔赛或未晋级选手可参加,统一命题、统一时间、线上监考。
第十一条 总决赛晋级规则
1.按选拔赛(含企业赛)成绩排名,总入围比例不超过50%。
2.每个赛道:团队赛入围不超过60支,个人赛入围不超过100人。
3.总决赛初定于每年10月现场举办。
第十二条 命题要求
1.命题依据交通工程算量规范、计量支付标准、数字化模型要求,贴合工程实际。
2.题型以实操算量为主,覆盖图纸识读、清单计量、模型算量、合规校验。
第十三条 评审规则
1.统一评分标准:按算量精度、合规性、完整性评分。
2.成绩复核:选手对成绩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。
第十四条 奖项设置
1.团队赛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入围,颁发相应证书、金/银/铜奖颁发奖杯和奖金。
2.个人赛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入围,颁发相应证书、金/银/铜奖颁发奖牌和奖金。
3.组织奖项:对组织工作突出、参赛积极的单位与个人予以通报表扬。
第十五条 选手纪律
1.严格遵守赛事时间,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自动弃赛。
2.禁止替考、传抄、串通答案。
3.服从评委与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扰乱赛场秩序。
第十六条 违规处罚
1.轻微违规:警告、扣分。
2.严重违规:取消成绩、取消获奖资格、禁赛。
3.泄密/作弊/替考:列入赛事失信名单,通报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。
4.造成损失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第十七条 评委与工作人员纪律
1.严禁泄露试题。
2.严禁徇私舞弊、打人情分、收受利益。
3.违规者取消评委/工作资格,通报所在单位。
第十八条 信息发布
大赛通知、赛程、规则、成绩、公示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,为唯一官方渠道。
第十九条 解释权
本办法由工程算量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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