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算量技能大赛

工程算量技能大赛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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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组织管理——————
第三章 参赛管理——————
第四章 赛制管理——————
第五章 命题与评审规则——————
第六章 奖项与激励管理——————
第八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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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纪律与违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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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制定目的

为规范工程算量技能大赛(以下简称“大赛”)组织实施,保障赛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开展,明确参赛、评审、奖励、纪律等管理要求,依据大赛指导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赛事定位

大赛以提升工程算量技能、推动交通工程数字化转型为核心,坚持“以赛促学、以赛促训、以赛促用”,面向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技能竞技,促进工程数量管理规范化、标准化、数字化。

第三条 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大赛主办单位、联合主办单位、协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参赛单位、参赛选手、评委专家、工作人员及所有参与赛事活动的组织与个人。

第四条 组织架构

1.指导委员会:由主办、联合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,负责赛事决策、规则审定、争议仲裁。

2.组委会:由承办单位牵头,负责赛事统筹、报名组织、赛务执行、宣传推广、后勤保障。

3.技术保障组:提供软件与技术支持,保障赛事系统、算量工具稳定运行。

第五条 参赛对象

面向公路、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咨询、监理单位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,及相关院校师生,选手应具备工程算量专业技能。

第六条 赛道与形式

1.赛道划分:公路工程赛道、铁路工程赛道,选手仅可选择一个赛道。

2.参赛形式:

个人赛:选手独立报名、独立参赛、独立评分。

团队赛:以5人固定团队报名,设1名队长,团队成员不得跨赛道、跨团队重复参赛。

第七条 报名要求

1.报名渠道:大赛官网(https://www.glslds.com)注册报名。

2.报名信息:真实完整填写个人/团队信息,上传有效身份证明、单位证明。

第八条 参赛资格禁止

1.提供虚假身份、单位资质等信息。

2.同一选手/团队重复报名、跨赛道报名。

3.顶替参赛、场外协助、违规组队。

第九条 赛制设置

大赛分选拔赛、总决赛两级,选拔赛含企业内部选拔赛、全国线上选拔赛两轮。

第十条 选拔赛

1.第一轮(企业选拔赛):具备条件(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参加过大赛或组织过企业赛或具备相应组织能力、能够组织50人以上个人赛、10支队伍以上团队赛)的企业可申报组织企业选拔赛,按大赛标准命题与评审,推荐成绩优异者(<15%)直接晋级总决赛,企业选拔赛应于全国选拔赛前组织完成。

2.第二轮(全国选拔赛):定于每年9月线上举办,未参与企业选拔赛或未晋级选手可参加,统一命题、统一时间、线上监考。

第十一条 总决赛晋级规则

1.按选拔赛(含企业赛)成绩排名,总入围比例不超过50%。

2.每个赛道:团队赛入围不超过60支,个人赛入围不超过100人。

3.总决赛初定于每年10月现场举办。

第十二条 命题要求

1.命题依据交通工程算量规范、计量支付标准、数字化模型要求,贴合工程实际。

2.题型以实操算量为主,覆盖图纸识读、清单计量、模型算量、合规校验。

第十三条 评审规则

1.统一评分标准:按算量精度、合规性、完整性评分。

2.成绩复核:选手对成绩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。

第十四条 奖项设置

1.团队赛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入围,颁发相应证书、金/银/铜奖颁发奖杯和奖金。

2.个人赛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入围,颁发相应证书、金/银/铜奖颁发奖牌和奖金。

3.组织奖项:对组织工作突出、参赛积极的单位与个人予以通报表扬。

第十五条 选手纪律

1.严格遵守赛事时间,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自动弃赛。

2.禁止替考、传抄、串通答案。

3.服从评委与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扰乱赛场秩序。

第十六条 违规处罚

1.轻微违规:警告、扣分。

2.严重违规:取消成绩、取消获奖资格、禁赛。

3.泄密/作弊/替考:列入赛事失信名单,通报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。

4.造成损失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
第十七条 评委与工作人员纪律

1.严禁泄露试题。

2.严禁徇私舞弊、打人情分、收受利益。

3.违规者取消评委/工作资格,通报所在单位。

第十八条 信息发布

大赛通知、赛程、规则、成绩、公示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,为唯一官方渠道。

第十九条 解释权

本办法由工程算量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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